仪器设备是学校固定资产的一部分,为了加强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,保证教学科研实验工作需要,根据《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》文件精神和学校有关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管理制度。
一、学校的仪器设备实行学校、学院二级管理制度。资产处在主管校长领导下,负责统一管理学校的仪器设备,并负责仪器设备的计划、采购、供应、调配及维修等管理工作。
二、学院实验室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、保管和帐卡登记等管理工作。
三、仪器设备的管理要坚持“统一领导、分级管理、管用结合、协作共同、合理调配、节约使用”的原则。
四、仪器设备的计划、采购、验收、保管、调拨、维修、丢失、损坏、报废、借用等按《山西财经大学仪器设备管理的暂行规定》执行。